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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地震恢复重建 提升建筑质量实现防震安居

发表于: 2014-09-01

来源: 云南网 时间:2014-08-29 08:58:03.0

28日,鲁甸地震恢复重建项目选址设计及建筑安全相关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灾后重建的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抗震防震等方面进行了研讨,提出要立足灾区实际,突出防震安居的要求,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副省长丁绍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我省地质环境脆弱,地震频发,灾害威胁较大,历次灾害调查表明,地震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主要来自建、构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破坏、倒塌以及由此引发的次生灾害。因此提高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实施地震安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通过科学手段变被动救灾为主动减灾意义重大。     丁绍祥强调,此次会议的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对鲁甸恢复重建工作提出的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恢复重建与生态修复、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统筹考虑,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提升抗震建筑质量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到目前为止鲁甸地震灾区共排查出必须进行新建重建的倒塌房屋27200户、85500间,重损房屋43600户、139900间,恢复重建工作数量大、任务重、时间紧,必须把建筑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作为重中之重抓好抓实。二是要通过恢复重建切实提升农村民居的质量和抗震能力。在恢复重建工作中,必须把安全性放在第一位,认真考虑民房的经济实用性,让受灾群众在政府的帮助下把房子建起来;同时要使民房充分体现地方民族文化特点。三是昭通市、曲靖市和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服务与监管工作,在服务中进行监管,在监管中做好服务,民房恢复重建主要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群众分散自建为主,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主要采取统规统建和异地统建的办法建设。     目前,教育、卫生和市政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恢复重建规划,本着先急后缓、民生优先的原则分阶段实施。受损民房重建改造工作正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受灾群众尽早搬入新居。